摘要: 第1次加蓋 ,4枚,1949.5.20,100,[P]新疆印刷廠。 新疆郵區基數郵票,為該區管理局為應事實需要,奉準交由新疆印刷廠以石印楷字加蓋黑或紅色。國父像右旁印「改作」2字,左旁印數值,下端印較小之「限新疆貼用」5字。

第1次加蓋 ,4枚(1分、3分、5分、10分),1949.5.20(民國38年),100(10×10),[P]新疆印刷廠。
第2次加蓋 ,2枚(50分、1元),1949.6.28(民國38年),100(10×10),[P]新疆印刷廠。
新疆郵區基數郵票,為該區管理局為應事實需要,奉準交由新疆印刷廠以石印楷字加蓋黑或紅色。國父像右旁印「改作」2字,左旁印數值,下端印較小之「限新疆貼用」5字。
新普3 北京二版帆船“限新省貼用”郵票
新普13 中信版孫中山像“限新省貼用”改值郵票
新普4 倫敦一版孫中山像“限新省貼用”郵票
新普2 北京一版帆船“限新省貼用”郵票
由上海供應處交商以楷字加蓋黑色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,橫行蓋于國徽與國父像之間。 此票系分次發行,發行日期列表如下:。 普新7.2 31年 5月11日。 普新7.12 32年 1月18日
1945年由重慶中華書局用5號仿宋體鉛字,在原票上以黑色加蓋橫行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。[P]重慶中華書局。
1944年8月1日起新省郵資統一,為便于貼寄印刷品,新疆郵政管理局鐫制「改作1角2分」、「改作2角4分」銅戳2枚,加蓋于中信版「限新省貼用」1角及2角5分土紙票上,均用黑色油墨逐枚以手工加蓋。另,12分有變體票為國產道林紙票。
1940.12.3起,楷體字機蓋,200。 由上海供應處交商以楷字加蓋黑色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﹐橫行蓋于國徽與先烈像之間。
(一)倫敦加蓋,七枚。 1932年,楷體字機蓋,分字票200,圓字票50。 1、「新」字地「斤」旁第2筆較短。 2、「貼」字第5筆1小橫不出頭。 2、「貼」字貝部最后1點與其上端之「目」字分離。 3、全部字體較大。
1916,楷體字機蓋,圓數票(后五枚)50,前17枚為200,[P]北京財政部印刷局。 由財政部印刷局以楷字澆版,加蓋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,圓數票紅色,余均黑色,直行蓋于票面中央,長約15.5公厘。「限」字移正,通稱「新省直頭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