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唐律規定私鑄銅錢者為罪,而鑄金銀錢者不予追究。通過大量出土實物和史料證實,唐代的金銀“開元通寶”錢為宮廷所鑄,其主要用途是用于游戲、賞賜、撒帳,以及洗兒。
據有關資料介紹——唐代自高祖李淵公元618年開國初期,沒有鑄行貨幣,其貨幣沿襲漢代的“五銖”錢流通民間。直到高祖李淵開國四年之后的武德四年(公元621年)廢漢以后一直流通民間800余年的五銖錢,開鑄創世紀的“開元通寶”銅質小平錢,錢文直讀(舊有釋為旋讀“開通元寶”錢者,后考不確,當為直讀,終究屬于公婆嘴舌,余以為直讀合理一點,姑且從之。),錢文書體隸書八分開,史稱八分書。流通制錢的錢質為銅質,民間有以鉛、鐵盜鑄者,累禁不止。錢值為平錢,開元通寶錢徑初鑄在24—25.5厘米之間,晚唐后鑄者大小不等,小的在22—23厘米之間,大的達到26厘米。直到唐哀帝李拀天祐四年朱溫滅唐而廢,至此“開元通寶”錢行用289年。
然,“開元通寶”錢的錢質除了銅、鐵、鉛之外,還有金、銀者。顯然金銀的貨幣屬性遠遠高于銅質,唐代的金質和銀質“開元通寶”當不具有貨幣流通屬性。但唐代的金銀質“開元通寶”錢到底作何用途,值得一說。
唐代法條證實,唐代的金銀錢不是官方的流通貨幣。唐律規定私鑄銅錢者為罪,而鑄金銀錢者不予追究。通過大量出土實物和史料證實,唐代的金銀“開元通寶”錢為宮廷所鑄,其主要用途是用于游戲、賞賜、撒帳,以及洗兒。在宮廷的習俗影響下,民間有少量的打制金銀錢作為佩飾。
開元通寶是一種常見的唐朝錢幣。高價格的硬幣適合于大玩家們來進行收藏或者是買賣,它們之間的價格差異也是非常大的,比如說開元通寶隸書小平銀質 2000元、而金質的則需要八萬元。
開元通寶作為收藏品中的一種,具有悠久漫長的歷史,且具有不俗之處,自然也得到了諸多收藏愛好者的喜愛。這樣的現象間接地提升了開元通寶價格,且使其價格穩定上升。
開元通寶錢直徑八分,重二銖,積十錢為一兩,千錢重六斤四兩。開元通寶還以其大小輕重適中、名稱形制合宜等,而對我國幣制的革新有深遠的影響。明清兩朝均采用其形制,五代的南唐和閩當時也曾鑄造過開元通寶。
收藏開元通寶這一古錢幣,對大多數人而言,是具有可持續發展性的。有的開元通寶價格在三到五元左右,適合大眾進行收藏。品相與類型上檔次一些的開元通寶,價格則是在一千元左右了。
淮南節度使李紳在揚州于開元錢背加鑄“昌”字以記年號;各州錢爐均于錢背銘以州名,此類加鑄背文之開元通寶錢通稱“會昌開元”。因鑄地廣、數量多,而且罷會昌錢后各地均仍有鑄造。
根據現階段發現的情況來看,銅材質的開元通寶比較常見,但是也不乏以金銀作為材質打造的類型。 開元通寶價格影響因素3:是否有鑒定證書。